名誉权纠纷的侵害行为有哪些?
时间:2019-09-03来源:


  如今的社会网络信息传播的非常快,微信朋友圈、百度、QQ空间,只要你发布内容就会一传十,十传百的进行传播,因此,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内容要慎行慎言,避免给他人造成困扰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对于名誉权纠纷大家是否清楚呢?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个警示的作用。

  

  名誉权纠纷的侵害行为有哪些?侮辱和诽谤是常见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对于宣扬他人隐私,造成名誉受损的,同样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

  

  1、侮辱:采用暴力或言语等方式欺辱特定人或特定人群,足以贬损该特定人或特定人群人格或尊严的民事侵权行为。

  

  2、诽谤:是向第三人传播不利于特定人或特定人群名誉的虚假事实或者以他人传播的虚假事实为依据进行不利于特定人或特定人群名誉的不当评论而足以致使该特定人或特定人群社会评价降低的民事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名誉权纠纷的侵害行为有哪些?如何确定名誉权纠纷的举证责任?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证据,如有侮辱性语言或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大、小字报、公开信件。

  

  2、文章内容涉及到的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学历证明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单位处分等。

  

  (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以上就是关于名誉权纠纷的侵害行为有哪些?的相关法律内容的介绍,如果你想要咨询更多的法律内容可以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 18522157017 与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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