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遇上一房二卖如何退赔?
时间:2019-11-12来源:


  购房签订合同后还有一些列的房产纠纷,这不家住青岛市的王某就遇到了一房二卖的情况,我们来看看王某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案件回顾】


  2019年1月,王某与某置业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及商品买卖合同(预售)。双方约定,王某于2019年1月31日前一次性交清房款480万元,某置业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如果某置业公司未在约定日期网签,要向王某退还全部房款并按10%支付赔偿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王某把钱交清,只等着开发商办理最后一步网签手续,可是日子到了,某置业公司并没有办理手续,王某多次催促,对方也不配合,王某感觉这个房子有问题,就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发现该房屋早已办理了网签,户主未某投资管理公司,经过深入了解,原来的某置业公司于2017年2月与某投资管理公司签订了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按375万元出售给该公司,并办理网签。根据合同的约定王某找到该置业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进行赔偿,置业公司置之不理,王某随后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置业公司隐瞒了已经将房屋先于原告王某出卖给了他人,并办理网签的事实,原告请求解除合同于法有据,被告明知不能按协议履行,仍与原告签订合同,要求原告支付大额购房款,反而减轻自己的责任,对被告某置业公司的这种不诚信行为应予惩处,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置业公司返还原告王某的购房款480万元及利息,并赔偿原告王某480万元。


  【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评析】


  一房二卖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违背了社会诚信的同时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房屋出卖人一房二卖的,除了返还已付的房款、利息外,买房者有权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在此提醒?:购房者要多了解房屋以及开发商的情况,防止掉入“一房二卖”的陷阱,遇事找法,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热线:1852215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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