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伤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时间:2019-11-15来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要等到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那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交通事故中受伤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一些科普知识,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2.7 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那么交通事故中受伤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一般有两种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中受伤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一些相关法律知识,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保持冷静正确处理,因交通事故赔偿产生纠纷需要律师协助可以拨打18522157017与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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