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等企业陷入劳动争议纠纷风波的背后
时间:2019-12-04来源:


  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很微妙,《劳动法》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建立劳动关系保护双方利益的一种法律制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却很多,这不最近在网上传播很久的一启事件就是华为与员工陷入了劳动争议纠纷?就此类事件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劳动法》。


  就网上这几个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如滴滴,华为,网易等,在劳动争议中的一些需要注意的共性问题和需要规避的风险:


  1、女职工的“三期保护”


  “三期”员工是裁员中比较复杂的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7、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


    8、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9、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适应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高速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4、订立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5、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员的;6、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员的;7、企业转产、技术更新、经营方式转变需裁减人员的;8、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而终止劳动合同;9、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10、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


    3、什么情况下企业会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关于经济性裁员中对特殊人群的保护


  对于经济性可以裁减的人员,法律虽然已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人员是不得裁减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是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如果你正处于劳动争议纠纷中不知道怎么解决想找律师可以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18522157017与律师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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