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原告:李景华。被告:焦某。被告:焦某2。被告:保险公司。2018年4月5日14时40分许,被告焦某驾驶被告焦某2所有的冀D×××××号小型轿车沿东柳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与丛台路交叉口时,撞上
【基本案情】原告:肖某。被告:闫某。2018年1月28日17时许,被告闫某驾驶×××号比业迪牌小型轿车,在301省道弓棚子鸿缘商务宾馆路口处,左转弯驶入301省道过程中,与沿301省道由东向西行驶的由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借车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承担责任的也有,那么究竟为何借车给别人,车主还要承担责任呢?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常识。 案例一、车主被判连带赔偿近60
【基本案情】2017年12月21日19是30分,原告王某驾驶轻便摩托车沿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由东向西行驶,到育才街与新柳街时,与被告吴某驾驶的辽小型客车相撞,致原告受伤,原告被吴某送往大连友谊医院进行治
【基本案情】2019年3月5日8时5分,被告于某驾驶×××号小型客车沿呼市赛罕区巨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幸福路交叉口南50米处时,与王某驾驶的×××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受损。经呼市公安局交通管理
【基本案情】2018年11月29日9时40分,于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辽源市大唐电厂南侧路段时,与由王某驾驶的×××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王某受伤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