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法律风险及防范
时间:2019-04-02来源:


法律风险: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雇佣关系是指经约定在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二者在适用法律、争议处理程序等方面均存在很大不同。用人单位混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将带来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发生争议时不能及时选择正确的争议解决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所告诉您如何防范:   

1、企业应注意准确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对二者进行分别管理,原则上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产生劳动法律关系,如与兼职从业者、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合同均应为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配套法律调整。而雇佣关系主要受《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民法规范调整。   

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处理的法律程序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而雇佣关系中雇主和雇员之间产生劳务纠纷后,则适用民事争议处理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

3、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根据《侵权责任法》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劳动者在遭受人身损害后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