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19-08-27来源:


  在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条件,一方会通过讼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那么如果想打医疗纠纷官司,要去哪个哪里立案呢?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医疗纠纷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纠纷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1、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针对的被告往往是医疗机构、预防、防疫、妇幼保健等等医疗组织。他们往往都有“法人组织资格”,通俗讲,就是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单位组织,这样的组织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组织”。他们对外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该机构要进行诉讼、赔偿的,他们本身就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从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要通过医疗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就应当到这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这家法院就是“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上述两家机构的任何一个管辖法院进行诉讼。两家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都可以受理你的案件。

  

  2、级别管辖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某县的法院、某区的法院就是基层人民法院,他们是受理一审案件的法院。我国诉讼法规定: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这样的三类案件第一审法院才是中级人民法院。在我们接待的咨询问题中,很多患者及其家属总是担心,医疗机构与法院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关系”,不能够公正的审理案件;同时担心基层法院法官的素质不高,所以要求提高审级,直接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这样的做法,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是不会被接受的,上级法院也不会越级受理下级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的。

  

  3、医疗合同违约的管辖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因“医疗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是合同履行地。由于是关于合同违约的界定,我国的《诉讼法》和《合同法》,又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也就是说,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医疗合同前是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

  

  4、医疗侵权的诉讼管辖

  

  我国《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说,患者及其家属到甲区的A医院就医,但是,按照该A医院的规定,做手术应当到该医院设在乙区的分院治疗,结果在手术过程中生产医疗纠纷,那么,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选择甲区的法院,或者乙区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进行诉讼。选择甲区的法院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法律依据;而选择乙区的法院是以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法律依据;两家法院都有管辖权。这是医疗侵权行为法律管辖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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